1、什么样的网站需要进行备案?
答:根据工信部要求,所有网站都需要办理ICP备案 。一个实际用户只能拥有一个备案号,对于已经拥有备案号的用户新增加的域名只要在原来的备案号下面增加新的域名即可。
2、备案过程中那些那些网站需要前置审批?
答: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一条规定,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具体申办流程可参见《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向当地省通信管理局询问。
3、网站主办者在申请备案填写主体信息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1、公司网站不能以个人名义报备,公司网站的有效证件号码为工商营业执照号;
2、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证件号码与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3、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填写上级单位名称:企业填写投资者姓名,个人填写个人姓名;
4、主办单位通信地址须详细到门牌号;
5、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4、网站主办者在申请备案填写网站信息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 (1)网站名称不能带中国、西北等地方名称命名,不能用人名,不能用英文,只能用中文。不能填缩写,只能填全写。
(2)网站首页网址可输入多个,以英文半角分隔,不能加HTTP://
(3)域名填写,每行填写一个域名信息,以回车换行,不能加WWW,必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
(4)域名和首页网址必须一一对应。
5、BBS网站需要怎么去备案?
答:网站开设论坛栏目,属于电子公告服务,请查阅《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根据第九条规定,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专项材料,未取得专项备案审批,不得开设论坛,电子公告栏目。(个人不允许开设论坛)请取消论坛这个模块。网站申请了电子公告服务,需向当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专项审批材料。
6、经营性网站如何备案呢?
答:经营性网站必须到当地的通讯管理局备案,一般有注册资金的要求,不低于100万元,办理后获得电信增值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1)按正常程序提交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
2)找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ICP许可证,可到他们的网站看看流程及咨询办理申请所需资料,也可让备案代理公司代备ICP许可证。目前我司暂不提供代备经营性ICP许可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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